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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播报:动态焦点: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如何分配

来源:互联网 2023-06-13 07:26:45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资料图】

网友咨询:

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如何分配?

律师解答:

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是指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与业务支出的差额。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全额存入公积金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专户。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专户产生的利息收入全额计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

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应按下列顺序进行分配: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

(二)上交财政的公积金中心管理费用;

(三)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

律师补充: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具体负责住房公积金的归集、运作、保值、归还和核算。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财政、财务制度;建立健全内部财务制度,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降低运作风险,保证住房公积金保值增值,确保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

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用于建立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的比例不得低于60%,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确定。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在建立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和上交财政管理费用后的余额,作为城市廉租住房建设的补充资金。城市廉租住房建设的补充资金,经住房委员会批准后,上缴本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拨给廉租住房建设主管部门,专项用于城市廉租住房建设。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办法》

第二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应按下列顺序进行分配: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

(二)上交财政的公积金中心管理费用;

(三)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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