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以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主动、自觉地接受社会监督。
【资料图】
(二)免试入园的原则。幼儿园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测试。
二、招生对象
(一)出生年月
小班: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出生;
中班: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出生;
大班: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出生。
(二)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幼儿具有经开区户籍;
2、非经开区户籍幼儿的法定监护人在经开区内拥有完全产权住宅房;
3、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注:2023年公办园招生采用线下审核的方式进行。幼儿监护人关注各公办园招生方案,按各园要求进行预登记和资料审核工作。